工商聯(lián)2017年預算公開
南樂縣工商聯(lián)2017年預算公開情況
一、部門基本情況
(一)部門機構主要職責
(一)參與南樂縣社會、經濟重大決策的政治協(xié)商發(fā)揮民主監(jiān)督、參政議政作用;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;對涉及全縣發(fā)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有關政策規(guī)定,搞好調查研究,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(二)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,加強思想政治工作,做好對會員的“團結、幫助、引導、教育”工作,培養(yǎng)擁護黨的領導的積極分子隊伍,提倡“愛國、敬業(yè)、守法”,提倡扶貧濟困,走共同富裕的道路,促進我縣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(fā)展。
(三)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,反映會員的意見、要求和建議,溝通政府與會員的聯(lián)系。
(四)發(fā)揮民間商會作用,履行商會職能,為會員提供信息和科技、法律、咨詢等服務。
(五)負責對會員進行工商專業(yè)培訓,幫助會員改善經營管理,提高生產技術和產品質量。
(六)做好會員的來信來訪工作,為會員企業(yè)調解經濟糾紛,化解矛盾,協(xié)調會員與其他組織之間的關系。
(七)與港、澳、臺和國外工商社團及工商經濟界人士進行友好經濟聯(lián)系,促進經濟、技術和貿易合作的發(fā)展,幫助會員企業(yè)引進資金、技術和人才。
(八)承辦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。
(二)內設機構
內設機構:內設一個綜合辦公室。
(三)部門預算構成
本部門沒有獨立核算的下級預算單位,部門本級預算即匯總預算。
(四)人員構成情況
南樂縣工商聯(lián)主席1名,副主席1名,主任科員1名,工作人員2名,共有人員5名。
二、收入預算說明
2017年收入預算43.4146萬元,其中:財政撥款收入43.4146萬元,較上年預算增加3.5355萬元,原因是納入預算管理人員及工資支出增加;部門結轉資金0萬元。
三、支出預算說明
2017年支出預算43.4146萬元,其中:財政撥款支出43.4146萬元,較上年預算增加3.5355萬元,原因是納入預算管理人員及工資支出增加;部門結轉資金0萬元。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為:工資福利支出32.6292萬元,占基本支出的75.15%;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.2854萬元,占基本支出的7.56%;商品服務支出7.5萬元,占基本支出的0.17%。主要項目:人員工資、津貼補貼、績效工資、在職辦公經費等。
四、收支預算增減變化說明
2017年收入預算43.4146萬元,其中:財政撥款收入43.4146萬元,較上年預算收入增加3.5355萬元,原因是新增納入預算管理單位及增資因素。
2017年支出預算43.4146萬元,其中:財政撥款支出43.4146萬元,較上年預算支出增加3.5355萬元,原因是新增納入預算管理單位及增資因素。
五、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
2017年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0.1萬元,較上年減少0.5萬元,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行的各項經費支出,包括辦公費、水費、電費、郵電費、印刷費、差旅費、維修(護)費等。
六、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
2017年預算沒有安排政府采購支出,政府采購資金安排0萬元。
七、“三公經費”支出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
2017年“三公經費”預算支出0.1萬元,2016年“三公經費”預算支出0.43萬元,2017年較上年減少0.33萬元。其中:公務接待費0.1萬元;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,因公出國(境)費用0萬元,主要原因:招待費減少。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?? 我單位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。
九、專業(yè)性較強的名詞解釋
1、財政撥款收入: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2、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3、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4、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(類)支出:是指南樂縣工商聯(lián)人員退休費、生活補助和社會保障支出。
5、醫(yī)療衛(wèi)生與計劃生育(類)支出:是指南樂縣工商聯(lián)人員醫(yī)療保障方面的支出。
6、住房保障(類)支出:是指南樂縣工商聯(lián)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。
7、“三公”經費: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“三公”經費,指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8、機關運行經費:指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費、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(護)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